本论坛由零七年二月二十五号起採取以下规则
1. 站务处 所有发表论坛的意见,操作求助等内容请往站务处发帖 规范站务处发帖格式,详情请见站务处置顶帖「站务处发帖规则」
2. 投诉程序 团友如果对任何版块的操作有任何不满,可以以下两个渠道作出投诉:
2.1.1. 请先以短讯向该版版主(分团长)沟通,如果对该分团长的决定有任何意见或分团长没回应, 可以短讯,联络区版「春日の阿虚」,超版(超团长)「系统杀手」或本人「bombcantona」。
2.1.2. 如果愿意具名投诉,可到站务处发帖投诉
注意: 2.2.1. 除特别情况外,如果没先找分团长而直接向区版或超团长作出投诉,恕不受理
2.2.2. 「系统杀手」或本人「bombcantona」的决定将為最终决定,不得异议
「投诉程序」将加入总版规之中
P.S.本人接受使用QQ或MSN投诉,资料按此帖左上角的「资料」可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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